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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总“以案说法”网络视频直播 引来数百工会干部“围观”
//www.workercn.cn2014-05-23 08:05:14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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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标的仅2913元,仍在公司上班的杨宜华却坚持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谈及这一选择,杨宜华说:“我就是希望唤起更多职工对自己的保护意识,让更多的职工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月15日上午9点,泰州海陵区人民法院通过同步的网络视频直播和庭审现场观摩两种形式审理了这起案件。伴随着法锤的敲响,原告杨宜华与被告单位的代表律师开始了一场唇枪实战。

  杨宜华1983年进入被告单位从事保养工,月工资约2500元。2006年7月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10月31日,杨宜华上班期间与同事发生口角,在争执中跌倒受伤。后因请假问题与单位产生争议,单位先后两次向他发出《限返通知书》,经多方协调至2013年12月23日回到单位正常上班。期间单位向其发放了病假工资。今年1月,单位下发了杨宜华上班期间违纪的处理通报,给予处分,并罚款300元。后杨宜华向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奖金及违纪罚款2913元。在遭驳回后,杨宜华不服,遂上诉到了区法院。

  在庭审中,双方围绕“原告主张从2013年11月4日至12月23日期间按全额发放工资是否有事实依据;以及公司的违纪通报是否合法”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被告单位认为,杨宜华去年11月、12月仅出勤8天,且上班期间与同事两次发生争执,并惊动了公安部门,在单位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司依据内部规章制度扣除其绩效考核工资、进行相关处罚合情合理。杨宜华认为,出勤率低因其患有疾病,且公司私自将其考勤改为旷工后,令其下岗导致无岗可上。此外,公司现行制度制定时依据的法律规范已废止,所以该制度无效对其处罚也应无效。

  与此同时,该市各级工会数百名干部也通过网络直播各抒己见。“职工维权意识明显比以前有提升,也能用合法手段来维权,只是维权的成本太高了;职工方、企业方都有过错,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容忍职工上班时间打架;从目前庭审情况看,企业在假期问题上有一定的不当,认定旷工过程及结果等瑕疵太多……”在泰州12351民管法工群内,各地工会干部随着庭审进程,你一言,我一语,不时发表自己的观点。

  当时针指向11时20分,因被告单位未能当庭听取杨宜华出示的录音证据,且杨宜华不同意调解,法官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一审结束后,海陵区政协工会界别的委员们随即对此进行评议。大家普遍认为,案件虽小,影响很大。纵观事件的发展,暴露了企业工会工作的不足,企业内部沟通不畅以及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同时认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要将真正能够代表工人说话的人选配到工会干部的岗位上,让工会在保护职工利益的同时,也能通过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合法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举行劳动争议案件在线观摩活动,是区总工会创新推出‘以案说法’大讲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海陵区总党组书记、副主席胥建军表示,今后,区总每季度都将筛选部分劳动争议典型案件,组织镇街、园区、系统、企业工会干部网上在线观摩,提高基层工会干部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推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记者 徐军霞 通讯员 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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