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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要实实在在为职工薪酬“撑腰”
//www.workercn.cn2014-08-20 16:14:49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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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 胡 艺 实习生 朱艳冰)昨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学军在新密调研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进展情况时表示,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是工会主动作为、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法律手段。各级工会组织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要在协商内容上突出重点,强调务实性、针对性。

  截至目前,郑州市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有62997家。张学军表示,下一步各级工会组织要把企业或行业的劳动定额、工价作为深化工资协商、提升协商质量和水平的重点、难点进行突破,确保企业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要通过协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和年度工资总收入,坚持凡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都应得到增长;要通过工资协商,建立健全更符合本企业、本区域、本行业实际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确定执行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办法和措施,从而真正为职工提供托底性的保护;要通过协商,具体制定加班加点、带薪休假、不带薪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基数、支付办法等,努力避免和克服实践中客观存在的随意加班加点、不按标准发放加班加点工资等现象和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特殊的工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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