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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创新维权
——律师团实现主动维权
2013年4月7日,珙县石碑乡红光村四组村民胡志莲的爱人吴从金在贵州省织金县修高速公路时,从架桥的桥桩上摔下身亡,请求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县总工会与石碑乡工会两级工会随即组织法律援助人员,经过一天一夜长途奔袭500多公里赶赴贵州省织金县现场维权,经过三天三夜八次协商谈判,最终达成施工承揽企业支付死者吴从金的亲属赔偿金64万元协议。
这仅仅是珙县总工会依法维权的个案之一,从2012年6月正式成立了珙县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为了更方便、快捷地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窗口,并在各乡镇、社区工会设有职工法律援助点,实现了职工维权的无缝覆盖,使全县职工在遇到困难时工会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反应,使职工得到有效的帮助。仅2013年,县总工会共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20件,涉及诉求标的261万元,胜诉金额261万元;为农民工讨薪6起,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职工维权6次,使38名一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参与职工劳动争议调解35次,涉及金额116万元,使114名一线职工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源头维护
近年来,珙县总工会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针对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企业“不愿谈”、企业工会“不敢谈”、职工代表“不会谈”等诸多问题,珙县总工会积极争得县政府支持,每年在3-6月定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破冰行动”和“护航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难题,打破僵局。
截止目前,全县签约企业584家(其中新签企业数24家),覆盖职工58600人,占建会企业总数的88.6%。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13份,覆盖企业438家,覆盖职工43400人,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11份,覆盖非公企业136家,覆盖职工12800人。为了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珙县总工会出台了协商工资、正常增长、保障支付、工资分配监督“四大机制”全力助推职工维权。如今,职工们都知道,有县总工会在为我们维权,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担心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权益。即便是遇上了权益损害,也知道该找谁了。
而为强化工资集体协商的履约率,县总工会突出保驾护航,切实将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建立了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在内的各成员单位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到乡镇、企业,进行抽查和联查,对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劳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
不仅如此,为切实加强企业的履约率,县总工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与职代会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报告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四是发挥县镇两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督查履约情况,同时把县总工会办公室电话设为投诉热线,进一步强化职工群众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