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实行工会代表常任制推进民主建设
//www.workercn.cn2014-08-29 10:40:3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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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总工会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首次邀请30名工会代表列席参会,和全体与会人员一起共同听取了镇海经济社会发展通报、镇海区总工会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部署,标志着镇海区实行工会代表任期制工作正式启动。
为积极改变以往“一次选举、一天开会、几年沉睡”,工会代表“会上是代表、会后不代表”等问题,更好地推进工会民主建设,发挥工会代表作用,镇海区总工会出台制定了《宁波市镇海区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
据了解,代表在规定的任期内,始终具有代表资格、履行代表权利和义务。代表的任期与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即从每届工会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
在职责与权利上,代表参加工会重点工作的检查、评议,以及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围绕服务大局、履行工会职能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工会选举、审议、建议、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出席工会有关重要会议,开展有关咨询、质询活动;对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会经费等实行有效监督。镇海全区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健全三级联系网络,建立代表联络工作室和基层联系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代表联系会议等措施保障代表任期制工作取得实效。
工会代表任期制,进一步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渠道,更让全区20万职工有了话语权。 (俞叶燕 )
编辑:朱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