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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福建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总工会等七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鉴于当前经济形势较为复杂,今年专项检查工作较往年提前部署。在组织辖区内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普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拖欠工资后的整改情况;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规定以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这次执法检查范围,包括房地产行业、建设领域在建施工单位等行业以及今年以来受到较多劳动者投诉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厂房租赁的用人单位以及各类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有严重违法用工行为的重点对象。专项检查对发现有拖欠1个月以上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和可能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依法予以纠正和查处;对经营者有转移财产或者逃匿迹象的用人单位,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果断处置。
据悉,近年来,泉州市人社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依法维护职工切身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劳动合同事关用工市场规范有序。市人社局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活动三年行动、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等专项行动,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已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单位27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170元、1050元两档。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每年组织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2011年以来,追发劳动者工资41082万元,办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39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建筑领域扩大到3年内有欠薪劣迹的所有企业,目前,全市有1363家企业预存工资保证金38429万元;筹集欠薪应急保障金2333.44万元,实行一级建筑承包企业解决分包企业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欠薪问题由县(市、区)政府负总责制度和欠薪等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奖励制度。会同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建立严厉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制度,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2件。将75家严重欠薪企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实行信贷约束。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大调解力度、简化办案程序,及时、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011年以来,全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0381件,其中立案受理929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