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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志通观点
各级工会要向职工重点普及宪法和劳动法律,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普法的长期化、常态化,使法律知识有教无类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直达职工的心灵,筑起心中那道“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钢铁长城。
在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用“尊法”取代“遵法”的表述,这在党的高规格文件中尚属首次。把“尊法”纳入国家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折射出党中央对全体公民提高法治素养的殷切期待,也标志着全民普法已经进入到一个崭新阶段。工会作为在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决定》要求要“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我们深切感到,工会推动职工尊法乃当今之急务,务必抓实抓好。
职工尊法是树立法治信仰的前提
《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对职工来说,要自觉守法和用法,首先要形成法治信仰,而要形成法治信仰,则首先要尊法、尊重法律。实践中,为什么有的职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往往习惯于采取过激行为、越级上访或者找同乡会来解决,而没有找工会、劳动监察、法院等部门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主因就是部分职工当事人还缺乏尊法意识。他们可能误以为法律是空的,离自己很遥远,不管用,莫不如自己采取措施管用。
对照《决定》要求审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尊法是什么?尊法就是像尊重人格一样尊重法律。法治信仰是什么?法治信仰就是对法律虔诚信奉到如同神明一样。职工只有尊法,才会一事当前,总能够主动地思考自己的行为合不合法,不合法会受到哪些制裁,久而久之地尊法,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对法治的真诚信仰。
职工尊法是工会的重要职责
《工会法》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这些法律规定构成了一个鲜明的法治链条,充分表明推动职工尊法是工会的重要职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工会是由广大职工和会员组成的一个庞大组织,职工是否尊法,直接关系法治工会建设。对职工进行普法、促成尊法,固然是多个部门共同的职责。例如,国有企业,国资委就肩负其责,但是工会还是要承担重要职责,因为,工会组织是由广大职工构成的。这如同一个巍峨砖塔,是由一块块砖构成的。砖塔就是工会组织,每块砖就是一个个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