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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推进会交流材料
凝聚劳模力量 服务创新发展
江西省抚州市总工会
江西省抚州市现有市级以上劳模856人,一线职工劳模占半数以上。为了用好这笔资源,抚州市总多方支持劳模发挥骨干带头作用。2013年制发了《抚州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实施办法》,大力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一年来,我市先后创建了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示范点2个、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示范点13个。全市各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82项,实施技术扶贫14项,申报发明专利27项,创经济效益近亿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确保“五个到位”:
一是领导推动到位。为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成立了市总工会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副主任、市总主席任组长、常务副主席和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各县(区)总工会主席、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主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厘清了职责,明确了任务,市总负责指导面上创建工作,协调做好劳模创新工作室组建、设备配备、人员安排、阵地建设、资金保障及总结交流、推广等工作。同时,将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以考核施压力、促动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是宣传造势到位。为了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市总工会大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浓厚氛围。精心编写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规程及示范点典型材料,宣传先进事迹,召开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抓好主流媒体宣传等方法,提高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知名度。《中国职工科技报》、《江西工人报》、省总工会网站、《抚州日报》、《临川晚报》、抚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进行了专题报道,为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释放了巨大正能量。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市总出台的《抚州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劳模创新工作室以具备创新能力的劳模为领军人物,鼓励各级劳模结合各自岗位和业务特点成立创新团队,支持其开展创新活动。劳模创新工作室日常工作活动经费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承担。对每个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一次性扶持1万元;对每个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一次性扶持5000元。市总工会预算安排1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各县(区)总、相关企业也进行了资金配套,推动劳模创新工作室顺利创建。
四是规范创建到位。市总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六标准”, 确保创新工作室有规范运作。一是标志明显。以劳模姓名命名的创新工作室牌匾标志统一规范,悬挂位置醒目。二是场所规范。每个劳模创新工作室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内设办公学习室和成果、荣誉展示厅等内容。三是设施齐全。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信息网络、办公电脑、实验仪器等设施。四是职工参与。组织职工参加,培养技术骨干,扩大劳模创新团队。五是制度完善。建立完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亮牌上墙。六是台帐详实。创新活动开展有准确、详实的资料记录,存档备查。
五是强化管理到位。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狠抓“三个管理”。一是细化程序管理。要求劳模创新工作室示范点每年申报一次,创新工作室找准切入点,确定创新研究课题,明确课题的实施目标、主要措施、效益预测。二是加强过程管理。要求创新工作室定期开展活动,对立项的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和攻关。工会跟踪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进展,查找不足,及时改进。三是突出效果管理。保证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课题研究质量和工作质量,真正发挥创新、创效解难题的作用。对推广实用影响大、效果好的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