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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政府折子工程
//www.workercn.cn2014-02-07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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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是履行过法定程序的政府工作责任书,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立下的“军令状”,内容兼顾了当前与长远,直面了首都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回应了广大群众的关切,在破解城市可持续发展难题上下重拳,在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出实招,是一份实事求是、催人奋进的报告。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对其进行了任务分解,形成了《2014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共209项,分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着力激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着力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着力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巩固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共八个方面。目前,各项任务均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下一步,各区县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及相关单位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兑现承诺,确保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得到刚性落实并取得成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左右。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实际增长7.5%左右。

  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9%。

  6.常住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5%以上。

  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4%以上。

  9.大气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5%左右。

  二、着力激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改革

  10.继续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规范保留的审批事项。

  11.推广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经验,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加快建设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审批服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12.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13.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

  14.积极稳妥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15.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方向和重心,逐步建立分类监管模式。

  16.深化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17.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步伐。

  18.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民营、集体、外资等各类企业融合发展。

  19.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

  20.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21.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统筹准入管理与事中、事后管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清理,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抓紧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

  22.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容,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

  23.改革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4.进一步理顺非居民用水、用气、用电价格,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25.按照经营类、公益类分开原则,做好公用事业补贴管理改革工作,适时推进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

  26.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加强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7.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借、管、用、还”,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防控债务风险。

  28.推进“营改增”扩围,对接好国家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

  29.合理划分市与区县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河道治理、环境整治项目的投入。

  30.健全大额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开展财政支出竞争性分配试点,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31.依据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研究制定负面清单,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32.完善投资运营和回报补偿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在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污水处理、固废处理、镇域供热等领域继续推出一批试点项目,拓展棚户区改造、古都风貌保护融资渠道,在教科文卫体等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社会化。

  33.规范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和融资机制,争取开展地方政府发债试点。

  34.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进国家保险产业园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立地方金融安全监管体系。

  35.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36.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承包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37.推广大兴西红门、海淀东升经验,开展统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试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8.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业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3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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