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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很多人都张罗着购买包括各地特产、新年服装、化妆品、小家电等在内的各类年货,而网购年货因快捷、方便、省钱而受到广大网民,特别是年轻朋友的欢迎。但是由于网络购物平台上的网店卖家鱼龙混杂,时常有一些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发生。如果在网络购买年货的过程中遭遇霸王条款,该如何维权呢?
小杜想在回家过年时用摄像机记录与父母、家人团聚的欢乐场景,于是通过网络团购了某商家促销的一款摄像机。收到商家发来的货物后,小杜发现该摄像机拍摄的画质特别差,便打算将其退掉,重新购买一款新的产品。但商家工作人员说,在小杜通过网络给商家下发订单的时候,商家已经通过弹窗的形式向其告知了交易合同条款,该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约定:售出产品只换不退。只有小杜选择点击“我同意”之后,该订单才会成功生成,因此不同意退货。小杜对这样的条款是不是构成霸王条款有些拿不准。
小杜的遭遇,很多有过网购经历的人都遇到过,当前大多数商家都要求网购消费者必须经过网上注册、并同意其提前制定的交易协议后方可成为网站会员,否则不具备交易资格。一些商家在这些合同中作出了一些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此来减轻、免除其义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达到规避法律责任的目的。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商家提供的格式条款应该醒目,并应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不能作为合同条款。消费者在网购年货或其他商品的过程中,应仔细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对于诸如“只换不退”、“单方任意解除合同”等霸王条款要敢于说“不”,因为这些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显失公平,对其效力法院均不予确认。消费者因霸王条款权利遭受侵害的,可向消协投诉,也可通过诉讼要求确认该条款无效,并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