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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阜阳市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采取八项措施,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确保2015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2016年继续巩固和提高。
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将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市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集中开展协商要约行动;三是实施分类指导,做到因企制宜、分企施策,努力增强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把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并将行业集体协商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拓展;五是严格规范协商代表产生程序、集体协商程序和审议通过程序;六是进一步加强县级以下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企业方行业集体协商主体,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政策水平和协商能力;七是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扩大由专业人员担任的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参与协商、宣传指导、业务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八是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和履约监督。
为确保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工作能尽快完成目标任务,阜阳市建立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将各县市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考评和定期通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