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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奥
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第一、缺乏针对性。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层次不清、对象不明,突出表现就是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盲区”,很少针对真正握有实权的党政主要领导、一把手和实权干部。正如有的基层干部说,“领导有问题却让我们受教育”。有时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干部职工的教育混为一谈,没有突出党风廉政教育的层次性;有的部门单位把应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搞成了全员教育,冲淡了重点;个别单位在对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只图表面形式,不讲实际效果,致使走过场。
第二、缺乏实效性。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种过分强调方式而忽略教育实效的不良倾向。只在意教育活动是否已经开展了,讲了多少党课,采用了多少种形式、方法,受教育面达到多大,等等。而是否真正达到使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的目标,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教育不过是走走形式、一阵风,加上由于教育效果很难用量化指标来考核,因此重过程,不重效果,甚至把过程当成效果的现象大量存在。
第三、缺乏吸引力。没有把党风廉政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为大家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乏创意,大大滞后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人们精神需求的日益增长。此外,党风廉政教育理论不系统,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第一、顺应形势,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要想具有实效性,就必须增强针对性。要适应形势,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核心内容和优势特点,逐步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优势,针对领导干部容易犯错误的不同成长阶段,强化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的教育。针对信访举报、巡视、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抓住换届选举、过年过节等关键时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
第二、把握规律,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一是要从内容上把握科学性。当前要在认真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着力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和宣传,坚持用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要从方法上把握科学性。要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和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要注重经验总结、成果巩固,及时把一些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注重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把思想教育与制度、监督、惩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要从形式上把握科学性。要本着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方针,积极探索党员干部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活动形式,使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更加富有亲和力、具有吸引力、增强渗透力、体现感染力。
第三、创新方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通过治心、治本的基础性工作让党员干部将法律、纪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心底扎根。每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之前要反复研究方法步骤,积极征求意见建议,力求方案计划便于落实,切实可行,做到“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党风廉政教育虽然落实在基层,但对各党政机关不能放任不管。纪检监察宣传部门要坚持“推门听课”,随时发现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定期“上门会诊”,及时帮助解答党风廉政教育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落实“绩效考核”;定期评教评学,倾听教育对象对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对施教者“打分评优”。通过考、问、听、查等方式,积极推进教育深入落实,不断提升教育功能和实效。
(作者系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