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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工会认真贯彻全总部署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拓宽了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工资分配由企业单方决定逐步向企业和职工共同决定转变,确保广大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三年来,辽宁省职工工资年平均增长幅度普遍超过10%,服装、汽车、铸造等行业工资增长幅度超过30%以上。山东省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收入大幅提高,企业在岗职工工资三年平均增长22.6% 。湖北黄石西塞山区街道模具钢行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平均增长13.6%,职工对工资的满意率达98%。贵州电网公司对农电工、派遣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明确工资增长与正式职工同步。新疆际华七五五五职业装有限公司职工工资两年增加550元,年增幅达到15%,养老保险基数由1480元增加到2100元,增幅达41.8%。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使企业和职工自发地站在一起,促进企业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山西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员工流失率普遍降低约25%以上,骨干员工基本保持稳定,企业加大职业培训投入,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支持。江苏邳州职工连续3年工资和福利待遇增加20%以上,职工流动率由原来的60%下降到10%。广东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流失率一般下降30%,促进了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的提高。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收入连续4年增幅达20%以上,职工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节能减排献计献策,实现企业增收节支达1596万元。甘肃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员工流失率从12.5%降低到3.4%,职工人均效率提高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