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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10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总工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2241份,涵盖企业49705个,覆盖职工189.85万人,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2.60%。
省总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清源介绍,贵州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工作起始于本世纪初。2002年,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作为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这些年来,由于缺乏刚性监督,企业是否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协商质量的高低,往往取决于经营者的意愿。因此,到2010年,贵州省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仅为10.95%。
2011年,贵州省总工会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制定了推进措施和激励办法,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争取党政重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资集体协商一年一个台阶,2011年、2012年、2013年贵州省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分别达到了73.88%、82.72%、92.60%。
在此期间,部分非公企业主对工资集体协商认识不够,个别职工参与热情不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为此,省总工会始终坚持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积极推进贵州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工作, 9月29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省总工会将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进一步争取党政支持,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有效巩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因地因企制宜探索实践,在破解难题中继续把工资集体协商引向深入。(李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