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工会新闻-正文
建强镇街工会,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
//www.workercn.cn2014-12-01 07:34:06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福建省总工会:

  建设镇街工会“龙头工程”

  福建非公有制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相对发达,全省90%以上的企业在乡镇(街道)辖内,80%以上的基层工会、70%以上的职工分布在乡镇(街道)。多年来,福建省总工会坚持把镇街工会建设作为基层工会建设的“龙头”工程,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工作举措,着力突破瓶颈问题。

  推进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先决条件是争取党政支持。为此,福建省总工会积极推动省委在2002年、2005年、2011年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特别是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强调了镇街工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把镇街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畴,实现党建与工建同部署、同考核、同表彰。同时,在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在镇街普遍推行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为镇街工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省总工会坚持资源重心下沉,着力破解了镇街工会人财物难题。包括,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镇街工会干部纳入行政编制,按要求选好配强镇街工会主席、副主席,并在今年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工作,保证有人干事;着力强化经费保障,2009年,省总工会出台专门意见,将县级工会上解省总工会经费的20%部分回拨作为镇街工会工作专项经费,到2013年底共拨付资金1.7亿多元,并对镇街工会和专职干部实行专项定额补助;着力加强阵地建设,通过省市县工会专项补助,“撬动”了镇街党委政府支持,让镇街工会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对设立职工服务中心的镇街,省总工会还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推动55%的镇街设立了职工服务中心(站)。

  面对乡镇(街道)工会发展情况不同的问题,福建省总工会实施了分类指导。根据省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镇街工会分为三类,即镇街总工会和辖内企业100家以上或者职工10000人以上的为一类,企业30家以上或职工3000人以上的为二类,企业少于30家且职工少于3000人的为三类,分类制定基本工作标准、干部配备要求和考核激励机制,重点强化一类镇街工会、提升二类镇街工会、规范三类镇街工会,全面提升了镇街工会的工作水平。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