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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1月27日,全国总工会在江苏南通召开了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交流观摩会,这已经是今年下半年以来第三次总结推广地方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经验的交流活动,其努力提高基层工会特别是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水平的初衷不言而喻。乡镇(街道)工会在推进基层工会建设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职责。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各类新兴产业进一步在乡镇(街道)集聚,带来了这一区域内产业工人的猛增。乡镇(街道)工会直接面对职工,如何最大限度地把包括新兴产业工人、现代农业产业工人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乡镇(街道)工会面临的紧迫任务,也需要各级工会认真思考、尽快行动。本版节选部分在乡镇(街道)工会建设上作出创新探索的先行经验,希望对各地工会有所借鉴,带动这项工作蓬勃开展。
海门市总工会:
打造乡镇(街道)工会“升级版”
如何破解乡镇(街道)工会无人干事、无钱办事、无事可干等难题?江苏海门市总工会抓住组织体制、规范建制、评议机制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实践,让乡镇(街道)工会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2013年初,在海门市委支持下,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基层工会超过200家,职工人数超过10000人的乡镇(街道)应建立总工会”,“建立总工会的乡镇(街道)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会干部和一名专职工会干事,同时配备数量适当的兼职工会干部”,为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特别是推行镇级工会干部“1+2+N”配备模式(即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同时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和1名专职干事,以及2~3名兼职副主席)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逐步推进镇级总工会的建立中,海门市总工会坚持唯才原则,突破身份、年龄等限制,提前介入,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专职工会干部人选共同进行考察,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提交乡镇(街道)工代会民主选举;同时从各乡镇(街道)安监、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选任2~3名干部兼任副主席。
海门市总工会还围绕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阵地建设、工作内容、经费保障等五个方面,积极探索推行乡镇(街道)工会标准化建设。各乡镇(街道)总工会的女职委、经审、调解、安监等组织做到同步建立到位,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站、劳动合同指导站、劳动安全保护监督员片区服务站等机构。同时,建立完善“上代下”工作机制、会员代表常任制、“四方”评议制度以及激励奖惩机制等,推进工会工作规范化,激发工会干部内生动力。还探索建立了同级财政按照职工人数给予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保障和市总工会按乡镇(街道)上缴工会经费总额8%的比例进行回拨制度,并根据乡镇(街道)工会年终考核结果,市总工会对先进单位在回拨总数的基础上给予10%到50%的上浮,对落后单位则予以减拨。
乡镇(街道)工会的“有为”直接提升了工会的社会地位。目前,海门市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仅2013年就召开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28次,协调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保护等问题35个,职工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劳资纠纷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