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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总工会:
多措并举突破基层“三化”难题
湖南长沙市现辖乡镇(街道)188个,工会会员176万人。在破解乡镇(街道)工会机构空壳化、运行空转化、维权弱化等“三化”难题中,长沙市总工会在配强工会干部队伍、健全保障体系、发挥枢纽作用等方面下足功夫,推动乡镇(街道)工会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为了解决乡镇(街道)工会无人干事的问题,长沙市总工会致力于配强基层干部队伍。2010年,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要求选好配强基层工会领导班子,落实专职专岗实职工会主席的制度机制。同时,按照“1+1+N”的模式拓宽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配备渠道,从乡镇(街道)企业办、安监站、劳动站人员中选配工会副主席,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26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此外,依托社会力量,长沙市总工会还探索出工会、社工、义工的“三工服务职工”新模式。
为破解运行空转化,长沙市总工会加快健全乡镇(街道)工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按辖内企事业单位上缴金额8%的标准将工会经费回拨乡镇(街道)工会,按辖区每个基层工会补贴200元、每个会员补贴2元~5元的标准拔付工作经费,并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兑现,破解乡镇(街道)工会“无钱干事”的难题。另一方面,建设工会工作活动阵地,将乡镇(街道)工会帮扶阵地纳入全市“职工服务(帮扶)体系”。目前已建立镇级站点126个,初步形成乡镇(街道)工会“千米维权服务帮扶圈”,并以小帮扶站、小阅览室、小活动室、小运动场、小宣传栏等为载体,实施乡镇(街道)职工文化活动“五小工程”。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为此,长沙市总工会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工会枢纽作用,推动将其纳入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包括把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纳入党政绩效考核体系,把职工权益维护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体系,把工会组建纳入党建责任体系,让乡镇(街道)工会在评估企业维护关爱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履行社会责任上拥有话语权、掌握主动权。同时,构筑了多重维权工作机制,“上代下”维权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既切实解除了基层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又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