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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基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成果
职工群众工作在基层、工作在生产一线,是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的主力军。省总工会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不可替代作用,充分依靠基层职工群众,坚持一手抓隐患排查,一手抓督促整改。一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全会重点工作。2011年,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构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全网”实施方案》,2014年,分别在四次主席办公会上,专题研究和讨论劳动保护工作,强调把依法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作为重要任务,把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措施。山东会议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和省总党组做了汇报,制订了落实措施,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赵国红高度重视,批示“请景涛同志并保护部按照会议总体要求,认真学习陈豪、世明主席讲话精神,借鉴各省经验,再接再厉,继续抓好落实,使劳动保护工作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2014年5月25日,省总召开主席办公会,学习两位主席讲话,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2005年,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职工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办法(试行)》,今年,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有标准、有措施、有力度的《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奖励职工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实施办法》,本办法共分六章17条,规范了事故隐患报告、举报方法,事故隐患评估认定程序,奖励资金与标准等。三是完善建立职工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奖励机制。五年来,全省共收到事故隐患举报28500多项,经过核实、复查,对3616项隐患第一举报人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61万元,各市、省产业配套奖励资金近100万元。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赵国红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2014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上决定,提高隐患排查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数额,同比去年增长50%,并将隐患治理列入省总工会项目制。加大对有影响重大隐患报告、举报人奖励力度,最高奖励金额达1万元。四是多措并举,推进落实。组建工会劳动保护专家组,定期对隐患报告、举报进行评估分析;建立完善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建立与安监部门隐患排查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