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www.workercn.cn2014-10-10 15:24:28来源: 中工网——《湖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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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 商艳鑫)一转眼,国庆黄金周就结束了。记者日前从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小长假刚过,咨询加班费的电话就有不少。有人投诉自己牺牲假期加班,老板却不肯给加班费;还有人说自己加班了,但不知道加班费怎么计算,担心老板随便给点钱打发自己。
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部发【2008】3号)第51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规定,2014年国庆节假期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是公休日调休。
以长沙市为例,按照长沙地区最低月工资1265元计算,那么7天加班费为:174.48元/天(1265元÷21.75天×300%)×3天+116.32元/天(1265元÷21.75天×200%)×4天=988.72元。“国庆”加班7天,劳动者最低加班工资可得近千元。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