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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推进会交流材料
构建创新平台 发挥劳模引领作用
云南省玉溪市总工会
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发挥劳模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为重点,广泛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努力搭建劳模创新平台,在提升职工技能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和谐发展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自2011年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我市先后创建了各级劳模创新工作室21个,其中:省级授牌劳模创新工作室3个、市县(区)级劳模创新工作室18个,确定创新课题、创新项目125项,获得国家专利207项。
一、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
为促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总工会成立了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市人社局、工信委、科委、科协、各县(区)总工会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劳动保护法律保障部,负责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2011年,市总工会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试点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玉溪市总工会关于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目的、工作任务、基本条件、申报程序、组织管理和要求,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部门配合、工会运作、劳模挂帅、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以规范运行机制为前提,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
为进一步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玉溪市总工会明确了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五有”条件:一是有一名或几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模作为核心,能够带领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组成技术团队;二是有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三是有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四是有一定的活动经费,保障各项经济技术、科学研究、学习交流等活动的正常开展;五是有技术创新任务、课题,每年至少有1—2项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明确了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结合生产实践,大力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协作、技术发明、技术革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业务创新、难点攻关、科学研究等活动;努力解决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工艺改造、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难题;积极协助行政开展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为企业和社会培养一批爱岗敬业、精通业务、富于创新精神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
在推进创建活动过程中,各级工会都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通过建立工作制度、协调有关方面对创建活动予以支持等,在人员、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为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提供保障。各劳模创新工作室围绕创新立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企业把劳模创新工作室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和职工科技创新的排头兵,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结合生产、经营、科研创新的实际要求,每年确定一个以上的创新项目,在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通过一系列措施,调动了广大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丰富了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活动内容和运作方式,促进了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力和吸引力,我们将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与劳模宣传工作有机结合、科学对接,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有效扩大了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影响,促进了企业发挥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